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网络 时间:2025-07-27

  为了您尽快获得所需信息★★★,建议您在申请前,查询您所需的信息是否已经公开★■◆■■◆。在申请时,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凡自行领取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国家消防救援局领取,如受委托代人领取,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国家消防救援局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国家消防救援局提供的信息■■,国家消防救援局将保留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国家消防救援局充分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除非根据申请人本人授权或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消防救援局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公开、提供或透露申请人的信息。

  本机关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对政府信息分类中可以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所形成的信息公开目录在网上实时更新。

  (1)邮寄申请:申请人下载打印并填写《国家消防救援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后,通过信函方式(请使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邮政挂号信,不包括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公司)寄至国家消防救援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请在信封醒目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不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但对信息汇聚或关联后,可据此分析我国科技发展水平、国家重大政策、军事战略部署等■■★★■,影响我国在战略博弈中优势地位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法律法规标准、计划规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信息、政府采购、消防监督、应急预案■■、提案建议办理、征求意见、政策解读等重要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需填写《国家消防救援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获取■◆。

  (三)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和灭火救援行动、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但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家消防救援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

  (2)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消防救援局网站“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线申请■◆★■★★”◆■◆,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明后★★◆◆,直接点击■■◆■★“提交■★★★”■★◆,完成在线)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直接到国家消防救援局,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及规章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通过国家消防救援局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